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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我车在一级路上停着,回家拿个东西,马上出来。在我出来时,看见两人倒在车后,骑摩托车,两人一死一伤,我赶紧报警。经现场鉴定,和受伤当时人承认,他们是喝了酒的。我的车证件齐全,有驾照,全保险。 然后交警就扣了我车,没有出具扣车凭证。第二天,我又去交警队预交交了伤者住院费和死者安葬费用,共计30000元。病人已经出院一月多了,交警一直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也一直没给处理。车一直被扣着。后来我多次去要车,交警说要我出10万元的押金才能给我车。都扣了九十多天了。但是我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我的车上的是运输公司的户。公司分管事故的处长说我得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才能去保险公司理赔。而交警一直做不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说一直鉴定不了,我现在该怎么办,交警扣我这么长时间车合法吗?我怎样才能不出这10万元拿到我的车? 我文化水平不高,写的有点乱,车被扣了这么长时间,给我造成了很大损失,我也很迷茫,不知道怎么办。希望您能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交通事故
2010-01-30 21:09: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 交警无权长期非法扣押车辆,不出具事故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