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协议是这样的:
借款协议
经友好协商,我同意以私人名义借给某某公司股东(股东1、股东2、股东3)人民币**万元,借款期限从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0.6%/月。如到期后不能偿还的,原约定利息加倍支付。
某某公司(已加盖公章)
股东签名:股东1
股东2
股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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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为三个股东个人。应以该三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偿还债务,本人专业经济律师,成功收费,公司在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面,需要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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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借款协议(协议为何没有出借人“我”的签字?),债务人为三个股东个人。应以该三人为被告起诉要求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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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去法院起诉,并委托律师帮你想办法保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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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起诉三个股东,但是该公司也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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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向三股东要,加盖公章,公司起担保作用,应负连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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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公司和股东两重主题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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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三个股东要啊,这不存在问题的,你要预防对方设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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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