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我原有的房屋动迁了,按政策分了大产权的房子一套,当时登记为父母加儿子三人。现可以办产权证了,但由于特殊的原因儿子不能到现场办理,故办事机构说不可以办,我们提出就在产权证上就写父母的名字,再用其他的方式维护儿子的权益,也遭到拒绝,所以不知是否有何办法来处理?办事机构的说法是否合理?请教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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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权利需要全部权利人共同处理,可以让儿子出具授权委托书、权利处置声明,达到目的。
对政府机构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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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儿子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委托公证,这样应该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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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儿子出具授权委托书,由被委托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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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变通一下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会有些成本.
或者出具公证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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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解决,只不过费用要多花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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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