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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共三个人合伙开一个工厂,有一个大股东以出资不出力(只出钱不参与公司管理)的形式出资70%,我与另外一个股东出资各占15%,出于能力方面的考虑二个股东一致认同以我为中心由我担任公司总经理,大股东(出资最多的)为董事长,另一个合伙人为副总经理,各人所占股份、分红的比例为多少比较合适? 我们一致认同出资比例不等于占股比例,占股比例不等于分红比例,请问这个比例怎么定最合情合理,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吗?(是否是查《合伙企业法》?) 经过与二个知心好友和出任副总经理这个股东的商谈都觉得这个比例比较合适,现在就是不知道大股东认不认同。这个比例为:1)出资:出资不出力的股东70% / 我自己15% / 出任副总经理的股东15%;2)占股:出资不出力的股东49% / 我自己26% / 出任副总经理的股东25%;2)分红:出资不出力的股东45% / 我自己30% / 出任副总经理的股东25%。

刑事案件
2010-01-31 13: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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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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