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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条件不公平请问找谁解决,第1条;回迁安置建筑面积太少了,拆迁户被拆房屋建筑面积达到58平方米只安置小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减去共摊面积后实际安置只有40多平方米的房屋了,因为被拆房屋以前没有共摊面积的,第2条;拆迁户如选择自行过渡的,安置补助费只有每月6元一平方米结算是不够的,现在去租60平方米的房子要8000元一年,历保委只提供过渡房的面积30平方米一间,一家3个人根本住不下,第3条;拆迁户的车棚是一层的平房土地使用面积价值高,而拆迁人把车棚当作储藏室按5折计算给拆迁户,第3条;拆迁户一层的天井及过道的平方拆迁人没有评价在内,我们把以上的意见反映过了,而得到的解释是;这是地方政府文件规定的他们也没有办法改变的,所以现在50多的平方米的拆迁户都没有答应签字,难道拆迁户明知道吃亏也要被强制拆迁吗?都说现在的社会是以人为本的社会,加上《新的拆迁条例》就要出台了,请问拆迁人还会强制去拆迁吗?请你们帮帮我们这些拆迁户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房产纠纷
2010-01-29 13:06: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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