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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7日在某汽车贸易公司看中了一辆韩国小汽车,并签定了《汽车销售合同》当时销售小姐说要缴纳2000元订金,我如实现金交纳,这在合同上注明的是预付款2000元。后来由于资金等其它客观原因,我不想购买此款车,并于18日电话通知了销售小姐取消订购,对方表示可以取消,但2000元不能退还,我认为这不合理,也不想平白损失两千块。这钱我还能拿得回来吗? 听别人介绍,所以来到这里,请教各位大虾,非常感谢。

其它综合
2004-12-23 22:52: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谢谢大家的 意见。
    合同很简单,并没有注明违约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我现在将合同中第六条及第七条列出来,其它条款没特别之处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1〉预付款:贰仟元整
    〈2〉余款付清后退车:余款166000,一于2005年元月十五日付清,否 则合同自动解除
    〈3 〉其它方式:空白
    注:买方未将所购汽车全部款项交清之前,该车仍属卖方所有。
    七。其它约定事项:车辆两年或六万公里的免费保修,送首次保养,地毯和倒车雷达
  • 你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汽车销售合同》对违约有何规定?
    是“订金”还是“定金”?
  • 还有一点遗漏了。
    在卖方给我开立的收据上写的是订金2000元
  • 如果是预付款或订金可以退,要是定金就不能退了。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余军律师13871466611 02782623083
  • 订金并非定金,且合同写的是预付款,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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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