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您们好!
我在在4年前受父亲的委托向岳某某 借款
向岳某某借款80000人民币!,期间已经还了30000元人民币,
(父亲当时不在家,款由借方直接给他了)
借款人:XXX 代(我签名后面写了个代字)
补充:父亲现在躲起来了,找不到,我现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所借款项!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我只是起到一个传递的作用. 如果父亲没法还,法院会判我还吗?(我已经成家,我们家里的收入原本就够维持生计,是不可能替付清还的)望帮忙指点! 从小到大都没碰到与法有关的事情,不知所措,一颗心总悬着,请律师帮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