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12点过几分,受害人独自在家已经入睡,门外有人唤其名,因为是外地口音所以没有开门没有理睬。这三人手持木棍敲碎玻璃踹烂门拴强行闯入,对受害人进行3分钟的殴打,受害人根本没有还手和招架的能力,只能用手护住头颅,使其手部被打破,脊背衣服都被打烂,腰脊椎和膝关节因为受力极大皆不能移动,全身淤青,鲜血满地。家中财物没有任何的损失。邻居听到响动快速跑出,才使此次灭绝人性的殴打停止,该三人快速逃离现场。请问;入室不是谋财而是害命,是否是杀人未遂案?能否以刑事案件报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