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律师您好,我与几人合股开矿,牵头的人(开始当股董事长)一开始拿了回扣,并开始用了假的矿山资料,后来开矿的过程中才知道,因为牵头人拿了回扣迟迟不开工,以牵头人为首是一伙,我和其他几人是一伙,大家只能改选我做新的董事长,但是没有实际的证据,为了补回自己入股的损失,我们一伙人私自卖了几次矿但是没有入公账,但是都不够我投资的费用,更别说是股份了,我的股份占30%在几个人中是最多的,但是私自卖矿的人中有人做了叛徒,把私自卖矿的事情告诉了牵头一伙人,除了买矿的股份之外,后来开矿的钱全部是我一个人投资,现在连这些投资的费用我都没有拿回来,现在他们还想起诉我做假账,现在帐还没有核查,账本在牵头一伙人手中。我做董事长之后成立了一个公司,但是公司的账户没有过账目往来,公司帐户已经注销,这算不算是成立合法公司,法院会受理吗?因为中间出了叛徒,做假账的事情浮出水面,我比较被动,我应该从哪方面保护自己的利益?如何保护我的店面和写字楼不受这场纠纷的影响?股东中有公职人员,他们可以在公职外入股作其他生意吗?现在我损失最大,还惹了这些麻烦,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