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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丁”字路口,三个自行车并排前行,从丁字路一支出来一辆拖拉机,撞伤中间的人(骑自行车的人,还带着一人,被带着的人未受伤),致使小腿骨折!之后将受伤者送医院治疗,肇事司机出的医疗费(花了一万二,司机出了8千),受害人要求赔偿1万5千元!肇事司机不出!受害人托关系,走后门,将司机告上法庭(事发10个月后),法院的传票下发两次,但找不到司机,如今又下发了第三次!请问律师,若果还找不到当事人,法院会怎么做???

交通事故
2010-01-28 21: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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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