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是一名企业员工,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被机动车撞伤,头部感到不适,脸部受到轻度损伤,左手软组织受伤,肇事司机现已逃跑,但我已记下车牌号,已报警但肇事者仍未找到,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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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督促交警部门尽早破案。你受伤属于工伤,如果单位不为你申报工伤,你自己有权自受伤之日起30天至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要由单位承担支付工伤待遇的责任,在你的损失不大的情况下,若因此和单位弄得很僵,是否值得,你自己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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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警可以通过车牌找到该车的所有人或者挂靠单位,你的问题应该能解决。至于认定工伤,是你的法定权利,单位可以在事发之日30天内申报,个人可以在事发之日1年内申报,而且工伤和肇事人赔偿可以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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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属于工伤,可由单位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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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