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因救一骑摩托车摔伤者后,遭人诬陷,被交警对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并下达了认定书。对方依据认定书起诉了我弟,法院依据认定书判定某人赔偿伤者。经过开庭后才知道,交警队出局的认定书中所依据的“1、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片;3、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根本就没有,连假的也没有,只是虚造在认定书里的。一份证人证言也是矛盾重重,还是要求保密姓名的。这种情况下,我弟可以起诉交警队吗?要求法院撤销认定书,并要求交警队赔偿某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精神损失吗?
因不服法院判决,上诉至中级法院,遗憾的是中级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我不服,下一步该怎么办?可以起诉交警队吗?
-
目前还不可以起诉交警,你可以向其上级申请重新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新的交通时间故责任认定,申请再审,推翻原来法院的判决。另外,你应当聘请律师,在受人诬陷的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
-
你好!你弟有权申请再审。
-
您好 不服终审判决可以对生效判决申请再审 可以带相关的资料当面与律师详谈
-
如果不撤销会推翻该认定书,申请再审也是败诉,如果在一审时申请法院调取认定依据,进行质证,则很有可能不按照认定书划分责任。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