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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喝酒闹事对方先打的我,在一 气之下我拿起了菜刀这个行为我认识到是错的但是对方打了我,我拿刀没伤了人,想的是吓唬吓唬结果被带到公安局,但是对放不追究此事,公安部门有权问你要1000元人民币吗??他们有权摸你的身吗 ?并且在没收了我400远你说这能判我刑吗??能告我个什么罪??谢谢

刑事行政
2010-01-28 18:57: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