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八月进了江都瑞扬船厂打工,我当时和老板谈的口头协议是55元一天免费吃住我干了三个月我因家里有事我不做了,我和老板结工资的时侯,老板讲说你不干到年底我要扣你生活费和住房。我应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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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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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以货币形式发放,你老板属于违法克扣你工资。
现在比较难的是你有证据证明你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吗?你有劳动合同或者工作证之类的证据吗?如果有,你可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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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因特殊情况而终止劳动合同的,所以,老板的扣生活费等行为是错误的,您可以向船厂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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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应当向你支付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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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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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约定很难举证的,最好寻找一下其他证据来证明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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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