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0年1月8日晚去6+1KTV唱歌,遇一离家出走女(在那里做服务)笑谈中知道是家人找了半年多的那个人,(知道他们家人在找她)想联系他们家人被老板知道了,并且告诉我不要管,事后买单准备离开,走到门口时,他们冲出3-4个服务生用酒瓶将我打伤,法医鉴定为轻伤,派出所调查时,说他们证实是客人打的,(服务生都跑了,只发现老板的一个亲戚)我指证有老板的亲戚,派出所说没有证据,现在我已经花了2万多的医疗费了 一年后还做一次手术(取钢板)请问,我应该怎么办??就算没有证据证明是老板指使服务生打的,那我可以起诉他那个店吗?

刑事行政
2010-01-28 18:53: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