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们好:
一个村里的大队(我们那里叫大队),我给他们做工程的,欠了我的钱,
但每次去讨债总说没钱(实际上也是没什么钱),有合同的,说什么几年还清,
但是到现在超期两三年了,却还不到20分之1
难道就总是说一句没钱就完事?
难道我就没办法拿到钱吗?
以前说什么可以切地皮,但是没什么用,那是农村。
打官司我又不懂,不知道律师们能不能帮忙解决这问题,如果打官司打赢也没什么用,他们没钱不知道有什么用,听说可以规定每年还多少钱的。
先在这里谢谢律师帮我回答问题了,谢谢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