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因各种原因无法在共同生活下去,因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产生争执,无法协商解决,决定由法院判决.因其执意带孩子居住,为不影响孩子学习环境\身心健康,我没有强行夺取孩子与我居住,结果法院认定孩子由女方抚养,法院这样认定是否正确,关于抚养费,单位是业绩考核奖,基数600元,换算考核分数800分,根据工作业绩确定考核分数,奖励\考核分数根据奖罚比例进行换算(无上限和下限),根据每月考核得分计算奖金,每月奖金都不一样,最多相差40%-50%,这样的奖金应包括在收入内吗?抚养费是根据实际收入(扣除三金两险后)还是应发总额计算,我能否把孩子抚养权挣回来,怎么挣呢?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