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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6年为他人担保一笔10万元贷款,二人担保,每人5万,2007年此人又向同一信用社借了第二笔贷款,借款后由于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疏忽没有及时扣款,再起债务我没有还款能力,法院起诉我,我有办法提出有力证据不还款吗!

债权债务
2010-01-27 17:06:1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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