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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客户签订的买卖合同中质量条款的规定,如果标的物有疑是问题,客户可以要求退货,维修或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这条是由买方自由写的。现标的物已经交付,有一些质量问题,我们也按客户的要求进行了保修,自交付标的物至今已4个多月,客户未付完全款,现却要求修改合同,对承担责任的买方改为卖方。我司认为有风险,请教原合同是否有效?应该如何处理?

婚姻家庭
2010-01-26 16:22:2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合同中的买方应该是卖方,属于笔误,你们已经进行维修,即已经承认质量问题,并已经合同履行了相关维修义务,现在对方未按约定付款,已经构成违约,你们可以追究他们的违约责任,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如果问题还不能解决,那只能起诉到法院去。
  • 可以拒绝改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
  • 这里的约定应该是笔误吧,不过即使有这个约定,如果你们的货物质量有问题,对方还是可以要求你们承担责任的。如果对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你们也可以向他们追讨。
  • 请问需要什么样的细节?
  • 原合同有效,你可以以原合同与客户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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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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