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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年经人介绍结婚了,05年协议离婚,当时因为我没工作,也没经济来源就把共同财产都留给了男方,就只拿了生活用品,协议是每个月给孩子300元抚养费,第一年给了1200元,还有十袋白面(分手2个月他接我回家,想复婚才拿过去的价值600元)。第二年我就想看孩子他就不让我看,我就不再给他抚养费了,到现在我也只接过来一次,还是他不在家我从他父母那里接的。第3年给了3000元,09年又给了1200元,他告诉孩子我死了,那孩子就不认识我了,所以我觉得钱给的不合理了。现在又想和我要1000块每个月。我应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0-01-27 08: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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