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男友从本月初我提出分手以来,一直通过各种方法骚扰我和我的家人朋友同事,我现在的工作也没有了,因为受到连续的刺激心脏也出现了问题。因为他之前都是用不同的电话打给我们,或者是当面到工作单位纠缠,没有任何书信和短信的形式。 他今天又打电话给我,在电话中否认之前说过很多次的“杀你全家”之类的话,但是提出了要钱一千(但是我从他的态度和内容来看觉得,以后多半会没完没了的要下去)。我说我又不欠你的什么,不给。他就一直说一些威胁恐吓性质的话,说要不利于我的家人。或者用其它方法让我“好看”,例如到家里周围大闹,散布侮辱性的内容,或者夸大、编造以前在一起有些什么什么事之类的内容。 我有近期到亚心检查的病例报告,而且这次的整个电话内容我都有录下来。 请问这些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吗? 如果他之后不进行实质的暴力伤害,而采用散布谣言、破坏名誉之类的方式,我也可以告他吗? 我准备明天早上带着病例和录音去报警备案。 虽然积分不多,没办法给多一点的提问悬赏分。但还是恳请大家帮帮我。 急求回复!最好是详细一点的解答。 万分感谢!

民事相关
2010-01-26 22:47:0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