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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爸73,于09年 12月26因肺病突发呼吸困难如愿急诊,随后转住院部,病情有所缓解,元月1号还能回家吃饭(家住医院附近),所以老人要求出院。但接下来医生给他开了舒利迭,老人吸了两三次,便觉咽喉部不适,强烈要求停药,但医生仍旧要求继续吸用。 后面就是一连串的不适,咽喉不适,难以进食物(有喉科会诊确诊药物作用),全身皮疹(持续了一个多星期),脚手无力,震颤,心率加快晕眩昏倒。抢救过来后一直到今天,(一个月),手脚无力,震颤胸口发闷难受,厌食,在这样的情况下,医院老催病人出院,所以我怀疑整个治疗不当院方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属于为医疗事故吗? ( 医院的诊断为:慢性阻碍性肺病)

损害赔偿
2010-01-26 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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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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