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夫结婚6念(06年协议离婚,后又复婚),于2010年1月4日协议离婚,内容如下: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婚生一子,由女方抚养,抚养费女方自付,女方 确保孩子在市区就读,男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
三、婚后无财产(事实上我们结婚后他父亲给盖得房子,我们一直居住),男方一次性性支付女方人民币2万元(结婚时我父母给我的钱)。
四、无债务
现在我想再起诉离婚,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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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则不能再起诉离婚,但可就财产分割提起诉讼。
你当然有监护权,无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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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就不能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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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