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别人发生摩擦之后那人走了之后又找了几个人回来把我打了一顿,造成了下颚粉碎性骨折,经过咨询相关司法部门说打我的那些人是属于正当防卫我一个人属于滋事,请你帮我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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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后又回来就不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他们应该是故意伤害,你的伤情属于重伤,你应该报案,让公安局出委托书做轻重伤鉴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并且让对方承担你的民事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并且有可能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残疾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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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的介绍,对方涉嫌故意伤害。你依法申请法医鉴定,依据鉴定结果确定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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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对方不属于正当防卫,涉嫌故意伤害罪,建议你尽快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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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