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后小孩判给男方,母亲只一次性给过几千元生活费,就不再给了,请问母亲是否应继续给小孩生活费?每月应给多少?应给多少年?
最近发现小孩看着母亲拍的照片就哭,请问如小孩想跟母亲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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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母亲一次性给的抚养费是否已履行了当初的离婚判决,如果未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已经履行完毕,后来因为孩子上学等原因,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起诉,要求增加.
抚养费的数额比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孩子的抚养费,一般都支付到孩子成年,即18周岁.
关于变更抚养权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因此,可以采取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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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孩子凭给付的生活费确实无法满足生活需要,可以起诉继续给付。至于变更抚养权,你们可以协商或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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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标准应当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应当给付至18周岁成年。可以变更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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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既然一次性给付了,如果没有上述第18条规定的情形出现,是不允许增加的,如符合上述情形可以起诉。如果你们双方约定变更小孩的抚养关系当然可以,但如果对方不同意,你可以起诉,法院会根据上面的规定判决准予变更或者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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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