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08年4月到之前公司的,公司09年1月开始给我上的五险,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09年8月12日下午突然就把我开除了说是北京那边的公司说我工作不好,事实并非如此,而是其他的原因。在这期间公司一直拖欠我09年1月到7月的工资,只是补给我8月份那12天的工资了,我要过几次,那个老板一直再拖,最后说年底给,如果他年底不给我我想去劳动仲裁,想请教一下律师我需要带什么东西,有什么手续,我需要以前的公司给我什么补偿。他拖欠我工资我没有书面的证据,会不会证据不足啊什么的?我都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啊?期待律师的解答!!!

其它综合
2010-01-26 17:31:0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