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亲今年55岁,是某建筑工地的水电工,09年7月22日受了严重工伤,从升降机4楼高的地方掉下,全身11处骨折,受伤部位主要有:左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右脚小腿下部粉碎性骨折,右手臂内骨骨折,脊椎3个骨折,并有3处椎间盘移位。 受伤后雇主立即送医,及时救治,现在家疗养。费用由雇主负责。 现在还未就将来事后赔偿开始协议。但想请问我们可以提出怎样的赔偿数额并且是如何计算,有何法律依据,协议商定时是否需要司法人员在场?

婚姻家庭
2010-01-29 23:16: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