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92年十八岁时未达结婚年龄的时候跟一异地男子先后生了三个小孩子,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她丈夫在最小的孩子一岁多时因吸毒及犯事等先后3次被监禁,每进三年左右。在没有生活费用夫家又不帮助抚养及资助上学费用的情况下,2002年中只好把三个小孩送回娘家照顾及上学,我姐出外进工厂打工。为了孩子一而再原谅并给机会孩子父亲,但孩子父亲不知悔改,好吃懒做,没钱的时候又找我姐要,那可是孩子们的生活费用及学费,不给的时候就打骂抢要挟,我姐有时候闹不过只好给.他还不准我姐跟任何男性讲话,连跟女同事一起逛街都不行.最近被放出来他说要孩子,前几天到我娘家把两个小的骗走了,大的高三还没放假.还口口声声说要杀我姐,因为他说别人看到我姐跟一个男人走在一起,硬说偷男人了.但我姐为生活所逼及供养三个孩子,并没有跟人同居或改嫁.连工作都不敢随便换,不敢休息,就怕少赚一分一毛.现在孩子一个高三,一个初三,一个初一.
我姐现在没办法跟那种人生活在一起,所以想跟他划清关系及争取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但三个孩子因为上学要户口,都把户口上在孩子伯父家里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