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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和女方结婚9个月。女方怀孕三个月,女方因为他和他前妻之间的一些事情,感情破裂。男方提出离婚。男方和女方结婚之后没有夫妻共同财产。家里的财产都是他爸爸的名字。女方决定离婚后也不打掉孩子,自己抚养孩子,女方能得到什么补偿呢?女方在法律方面该怎么做能得到财产呢?利益得到保护呢?如果打掉孩子在没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女方又能得到什么补偿呢?请帮解答谢谢

刑事案件
2010-01-25 20:08:3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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