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9年21日与建品装饰公司签定了一份家装合同,合同工期2个月。现在已过了4个月了还没装好,并且由于他们工作安排的不合理导致我们的家具要在4月份才能到位,前后长达半年之久我们才有可能性入住。签合同时因为他们说签定的合同是重庆市统一的装修合同,再加上工作人员的誓言旦旦甜言蜜语,我们就忽略了逾期违约的赔偿。请问,现在我能向他们提出违约的赔偿吗?
还有在下定时他们公司正在搞活动,内容之一就是赠送全套的耐博开关面板,下定即可享受,有宣传单为证,当时工作人员也拿实物反复地给我们宣传。在我们的要求下赠送开关面板也写进了合同,但当时忽略了注明耐博。前几天来安了面板,但不是当时约定的耐博,我们要求调换被拒绝了,他们公司一个经理说他们有权更换赠品,就像商场的赠品没有这样就可以换成那样,宣传单只是宣传不能为准。请问,我可以要求他们换回以前约定的开关吗?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