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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2年3月份离婚,离婚时有公有两室房屋一套,法院协议调节一人一室(评分该房屋),现在2009年该房屋(楼房)要拆迁,问能否自己给自己的房子(也就是一人一套房屋,按各自的房间建筑面积补偿最低拆迁标准给),我们离婚时还不知道这个地方要拆迁。房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房产纠纷
2010-01-25 19: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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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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