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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男与大陆女两年前结婚,育有一女。台湾男目前居住在台湾,大陆女带着孩子在大陆生活,且男方在台北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 女方户籍在大陆,为何台北法院的出庭通知寄到台北男方家里。2.女方如果不出庭,判决书仍会寄到台北男方家里吗?如果这样,女方如何在大陆去办理离婚手续?3. 孩子如果判给男方,但是孩子在大陆不执行可以吗?孩子的户籍会如何处理?孩子在大陆读书等会受到影响?

婚姻家庭
2010-01-25 13: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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