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4年常某在临夏回族自治区派山水照片在中途碰到2个回族父子.由于一点照相的一点事引起摩擦于是那对回族父子说要把常某打死.当时常某身上也有一把 *** .那对回族父子追赶常某并拿这利器想把常某打死我看后就逃跑.但是回族父子对常某是穷追不舍于是出于自卫常某转身就给了那个回族的儿子腰上一 *** 就继续跑.没想到他们两还追我.本身那个被我 *** 伤的人并没有死.但是由于一直追我在翻过一个山头的时候导致流血过多而死.于是常某跑了在2008.12.23日常某被逮捕了请问下常某会被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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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正当防卫,不是自己来认定的。
建议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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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坤律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分所田文刚律师:这种情况,属于故意伤害致死,不会判死刑。会判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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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正当防卫的情形,当时常某伤人的 *** 什么样,对方带的什么 *** ,建议你们立即请律师介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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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判死刑,但是会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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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