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这个男人结婚13年,他是江西,我是湖南。婚后我户口未迁到江西,孩子户口也跟我在湖南。结婚证当初是在江西领的。
因为很多原因,已经不可能再与他继续生活下去,故协议离婚。但现在发现当初结婚证上年龄与本人现在在身份证及户口本上年龄不符,当地民政局不给办理离婚。
请教这里的律师,如果是这种情况,是否当初那份结婚证是无效的?如果是有效,要如何办理离婚?需要一些什么手续或证明之类的?另外,离婚是否一定要在江西办理?可否在湖南办理?
先在此谢谢各位帮忙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