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共二十四户居民 每年到冬天都是在室温十三四度 今年新换了物业公司可还是这样 家里有老人和孩小在厨房做饭把脚都冻了 现在到了交费期 物业让我们全额交付 限日不交的停止供热 我们住户一至要求物业是否能达到法定温度 物业不感承佑 我们提出要求不能全额交费 要交一半 等取暖期过后温度要是达标在交另一半 在和物业签定书面合同 物业不同意 限我们两天时间交费否则停止供热 不知我们提出的要求是否合理 因为怕全额交了 温度不达标因为这个物业在我们这很没信誉 我们住户信不过他们 快过年了 大家都想在自己家过一个温暖的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