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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木厂在半夜起火了,那晚风很大,木厂里开始燃烧的地方放了很多易然物品和木材,这个木厂消防设施简陋,没有完善的工厂建造程序,是一间不符合规定的木厂。火势发生时不是很大火但风很大,发生火灾时就已经打通了火警电话,但消防队在打完电话后一个小时才过来,消防队就离我家五六公里。火势很猛在十几分钟后就连过了旁边的鞋厂,把鞋厂也给烧了,他自己请人估计了损失200多万,鞋厂本身的消防设施也是不及格的。火被扑灭后,消防大队对火灾起火原因作了分析,结论是起火原因不明确,燃点就在我家木厂。在起火点旁边有一间做豆腐的工作坊,每天晚上两三点就烧火做豆腐,那晚风很大,家人发现火灾曾经看见豆腐工作坊的的烟筒里冒出很多火星,怀疑是那里的火种引起的火灾,但这个结果被消防大队在现场做的实验推翻了。消防报告结论是不排除其引起的原因。现在法院判决了我家败诉,要赔偿65万人民币。请问我家要赔偿吗?要赔多少?

损害赔偿
2010-01-25 22: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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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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