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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姐夫是乡下一个中学的老师,在学校提供的宿舍住宿,于2009年12月26号晚上跟几个同事打完篮球,他们一起去吃饭喝酒,后来他们趁着酒兴借了一辆吉利汽车去县城玩,当时我姐夫已经喝多了,坐在车的后排,后来车撞树上了,没有报警也没有打120,当时撞车后可能还能走,他们一起去了医院,其他的两个同事没事,当晚就回家了,我姐夫头部出血在医院住了一个晚上,也回去了,但回去后才发现问题很严重,立即第二天转到159医院,到目前为止,医疗费已花了好几万,人还在医院里还需要做手术。请问律师,这件事该怎么处理,他的同事和学校该承担责任吗?如果私了该怎么处理?如果通过法律途径,都过去这么多天了,当时也没有报警也没有打120,我姐夫又喝多了,啥也不清楚,该怎么取证,需要哪些证据?请律师明示

交通事故
2010-01-25 16: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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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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