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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交通事故一审判决对方不服,以上诉到中院;现收到对方上诉状和案件移交中院以有一个多月,至今没有消息,也不知道对方上诉费是否已交,由于不知道对方上诉费是否已交,所以二审律师代理没办掉,昨天有人告诉我说;答辩状要先写一份寄到中院,然而我问原代理律师,他又说不需要,请问您答辩状是否需要?我应该怎么办?二审正常程序应该怎么找? 再中院通知开庭之前,答辩状寄到中院能发生一个怎样作用或好处?前后有什么区别?是否对案件受理有影响?

交通事故
2010-01-24 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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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