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母结婚之前就患有精神疾病,我是否有责任对我父亲的病情负责: 我父亲在铁路配件厂工作,因工作原因得了精神疾病,后与我母亲结婚,当时我父母结婚时我母亲未得到我父亲得病的情况.在我出生前我父亲就被铁路配件厂送到铁路医院,后转院到精神病医院长期住院,不能回家.一直到现在还在住院.我一直都是由我母亲抚养长大,我从未得到父亲方面的抚养(包括父亲的亲属). 近几日我父亲骨折,听精神病医院院方解释是在睡觉中掉到床下,导致股骨头骨折.目前精神病医院把我父亲转回铁路医院后联系我,精神病医院院方就离开并说我对我父亲有责任照顾和手术签字的义务. 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应该对这样的情况负责.我应该怎么办,医院和铁路配件方面是否有责任照顾我父亲,我是否能要求赔偿我的抚养费后再履行义务.我觉得我父亲和我母亲的婚姻都不成立那么我不应该做到赡养的责任吧.如果应该做到赡养的责任我觉得很不公平.而且我怀疑我父亲在医院也不是从床上摔下来的,很多病人和他本人说是医院的护士打的.但我无法取证,因为精神病人不具有行为能力,不能作为人证.我现在是否应该报警处理.

民事相关
2011-08-12 18:35: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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