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患者,在LH医院做病理,结果为乳腺浸润性小叶癌,免疫组化结果为ER PR BER-2 三项均为阴性。
次日患家家属取病理结果及LH医院玻璃片和腊块标本到省级二家医院会诊,结果二家医院都确诊为乳腺浸润性导管癌,免疫组化结果ER PR BER-2 三项均为阳性。
想咨询一下,这是否为医疗事故。。。我将怎么求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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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你可以将你的医院病历拿到专门的鉴定机构去做鉴定。如果构成医疗事故,你可以追究医院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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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医疗事故,因为没有造成进一步的人身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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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只有造成后果之后由有关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才能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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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事故。医院的病理诊断大方向是正确的。时间也很短,没有给你造成损害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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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