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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今年8月我妈妈去我小姨家去玩,有一天晚上我妈妈坐小姨父的无证的摩托车去我外婆家去吃饭,回来的途中出了事故,在我小姨家门口,小姨父拐弯回家,需横穿马路,刚到马路上,被对面行驶过来的电动车撞上,造成我妈妈一只眼睛失盲,额骨损伤,经评残,为交通事故残疾8级和10级。我妈妈今年49岁了,医疗费为2W多,别的补贴为1W多,评残为2W左右,没有算精神赔偿,这个评残费是否合理, 可以要求多少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责任为我小姨父大部分,对方小部分,但我妈妈是属于第三方。 在10月份的时候我妈妈的治疗已经终结,但是对方还有手术没有做完,我家是不是可以先要求双方赔偿还是必须等对方治疗终结才可以?

交通事故
2010-01-23 16:34:5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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