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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朋友刚从外面回来,就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酒吧玩,当中有一个男的女朋友是做小姐的,在和别人出去开房后,对方拒绝付钱,她就打电话叫我朋友的朋友过去,他们一共有8个人去了`一进去他们就打那个男的,但是我朋友没动手,他们打完后就把对方的东西抢了,大概价值七八千左右。第2天分了赃,一个分了700块,我朋友分了钱`请问,这样判刑会被判得严重吗?大概会被判几年?

刑事案件
2010-01-23 12:51:4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涉嫌抢劫犯罪。如没动手,也有可能是从犯。从犯比照主犯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
    建议你尽快委托律师代理。如需要可致电我,本所指派律师团队提供专业刑事辩护。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 *** 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王旭东 远东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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