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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给我们学校配备了几台电脑以及投影仪等多媒体设备放在三楼,校长就安排老师们晚上轮流值班看着,怕丢了。可是前几天有个老师晚上没有去,也没有请假,大意了,以为有门岗,也有老师在三楼住宿。结果,真丢了。校长也不让报案。请问这种情况,该谁来负责损失呢?假设值班教师在场,盗贼对值班教师造成人身伤害,又该怎么处理呢?

刑事案件
2010-01-23 09:51: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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