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与我结婚前购有一套二手房,首付了二十万,余款为贷款,产权人是他的名字,当时购房时我出资了四万,我们向朋友借款五万元,其余均为他的钱。现在我们已结婚一起还完了余下的贷款,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有房子一半的产权?如果我们离婚,房子应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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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能证明当初交首付时你出资了,可以主张你是房屋所有人;
2、如果你不能证明当初的出资,房子是你先生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后还贷部分是你们的共同财产;
3、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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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您出资的部分是您的个人财产,婚后房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您们向朋友借的五万是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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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此问题已经回复,关键是证据的收集,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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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