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哥哥于2009年12月19日意外身亡,身后留下了一子(今年9岁,现任妻子所生。但他们已经于2009年6月离婚,离婚协议明确房产归我哥,孩子由我哥抚养,孩子的母亲每月给孩子200元,直至成年。我哥一次性给予孩子的母亲15000元)一女(今年19岁,前任妻子所生,离婚后归前妻抚养),而我们的父母还都健在,请问律师,涉及到我哥的所有财产应当如何划分?如果孩子的母亲不提出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是否意味着孩子要由我的父母抚养,他们年岁已高,根本抚养不了孩子,这种情况应当怎么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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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内部可协商,协商不成,由你的父母各两个孩子继承。具体分得的份额还要根据你哥哥的财产情况如是否有赔偿款等等情况依法继承,9岁的孩子由其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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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陈述,你的问题涉及到孩子的抚育和你哥哥的财产继承两个法律关系,建议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咨询,以便有效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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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哥哥的遗产由你父母和两个子女继承。孩子应该其母亲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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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