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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5,姐姐今年35岁,出了交通事故,对方没有受到任何伤,我方姐姐目前仍在医院昏迷中。 有如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朋友的解答,万分感激: 1,姐姐手术摘除脾,请问应该算伤残几级? 2,目前交警还未定双方责任比例,据说打算定为双方各50%.但我们认为不合理,故最后未定。 3,若按照各负50%责任,我方姐姐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交通事故致伤残的相关赔付与所负责任有何关系? 4,姐姐现在生命还在危险期,医疗费用已经3万左右了,对方不肯付医疗费,这样合理吗? 补充说明,姐姐是农村户口。 还请律师朋友帮忙解答,急,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09-01-10 18:13: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1、应当可以构成伤残,具体等级由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2、是什么事故,机动车与人还是双方都是机动车,在赔偿比例上是有区别的。
    3、一般是按照总的损失按各自的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即使是50%的比例,你方的损失大,对方也应当要承担责任。
  • 谢谢贾律师和黄律师的答复。
    请问,若责任认定为同责,起诉的话,对方应支付全额医药费么?还是50%的医疗费。“等出院后再作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后的赔付额是对方付所有费用的全额吗?还是与交通责任比例挂钩呢?
    谢谢您
  • 白律师,双方应该都是非机动车。事故发生在农村,一方是三轮车,一方是拖拉机。三轮车司机经交通部门检测是酒后驾车。拖拉机上有载2人(去亲戚家祝寿后回家)。不知道这种情况交通责任会如何判定?另外伤残赔偿金也算在总的损失里面吗?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通警察部门认定,等责任认定后再要求赔偿,对方不付费用,那你们只能先行垫付,毕竟治病是第一位的,至于赔偿项目都是法定的,不用担心,等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再主张。
  • 侯律师,您说的没错,我们家现在的想法就是先保住人再说。医疗费用都是自己出的。我在外地,不能在姐姐身边照顾,心里万分担忧,因为家乡所在地为内陆城市,担心交通警察不秉公办理,这也是某些地方的潜规则吧。
    今天下午听家人说对方的检测报告出来,应该算酒后驾车,可是交警还是要判同责,这样合理吗?对方是否应该全责?对方是否需负刑事责任?
    如果交通部门没有秉公办理,我起诉至法院,获得全额赔偿的胜算有多大?
    谢谢
  • 一般是7-8级,但具体还需要根据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关于赔偿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 首先要有责任认定,可先起诉要求支付医药费。等出院后再作伤残鉴定,在起诉对方。律师费由对方承担或分担
  •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交通警察部门认定,你要等待结果。
    交通事故的人身伤害赔偿属于几级伤残是要经过专门机构鉴定的。
    医药费可以先由保险公司支付。
  • 要鉴定后才能确定;
    要根据你姐户籍性质、伤残等级、事故认定结论、治疗费用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暂时无法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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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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