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10年1月15号去市血液中心献成分血,当时体检合格可以献血,但在扎针过程中感到手腕出撕裂般疼痛,后告知护士,护士说可能是扎到筋上了,但后来依然很疼,所以就献了一个单位的血小板,护士临走时告知如果有问题打电话咨询,过了两天疼痛依旧,撕裂般痛,且活动受限制,告知血液中心,得到答复是去医院检查,我想咨询的是如果这是医疗意外造成的损伤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婚姻家庭
2010-01-21 16:51:4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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