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 我在苏州的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因为公司规模不大,所以很多东西都是老板讲了算,有些权益我们员工得不到保障,所以想寻求您的帮助!具体是这样的: 们公司是做咨询服务的,劳动报酬分为两个部分:基本工资+项目提成,现在基本工资没问题,每个月都发。但是项目提成老板规定是:我们所服务的业主方将钱款打到我公司帐户上之后,我们才可以得到提成!现在的问题是,因为金融危机的关系,很多项目我们公司已经完成了相应的工作,但是业主方由于资金等原因没有付钱给我公司,所以我们员工的提成就一直没有拿到,有些前两年的项目到现在都没有拿到提成。 我的想法是:我是和我的老板签订服务合同的,我完成了我的工作,老板就应该给我付钱,至于我公司和外面公司的债务应该不能成为不付我提成的理由吧。 我的法律知识有限,不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违反了相应法规,具体有哪些法律法规能帮助我们维护权益,麻烦您帮我解答,非常感谢!祝您健康、开心!

债权债务
2010-01-21 17:58:28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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