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在婚姻中,但常因些琐事争吵,且动不动会提及离婚;因刚按揭买的房子,出资时双方有多有少,一提离婚时,出资多的一方就会要签份买房出资证明,不知这份证明签订后对以后有没有法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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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不睦期间,为达到协议离婚的目的所
达成的包括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损害赔偿等内容的书
面协议,其订立协议的目的是双方选择登记离婚而非诉讼离婚的方
式解除彼此的婚姻关系。当夫妻双方最终采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
婚姻,该协议的适用前提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诉讼时应
当认定该协议不发生效力。但协议中的有关内容可以作为人民法院
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来源和裁判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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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但不能对抗夫妻之外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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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只是关于财产问题通过协议进行约定,该约定应当有效。双方签订的买房出资证明方面的协议,如果该协议没有涉及双方同意离婚的内容,该证明出资比例的协议是有效的,以“一时冲动”来抗辩其无效,很难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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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