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被本单位上级部门借用已有三四年了,可工资还在原工作单位发放,所在的地区差别太大,消费也比原来高得多,请问像我们这样的借用人员能否同工同酬?有没有法律依据?因当时未签字合同,如果被上级单位退还回原单位,能否要求给予在使用期间给予同级别工资差额补助?谢谢!

合同纠纷
2010-01-21 19:40:3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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